学院各部门:

学院决定启动2018年度院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拟立项院级课题在10月院级科研项目征集的基础上,去掉教改课题(由教务处单独立项研究),适当增加当前的研究热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进行课题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可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请。

3、课题组人数与结构应设置合理,一般由3~5人组成(含课题负责人)。

4、未完成2017年度院级课题结题工作的负责人年龄超过50周岁的;或已经获得2次校内科研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5、课题申报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不得抄袭、盗用他人已有研究成果,不得简单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者本人曾经立项研究过的相同课题。

二、选题要求

申请人可依据《2018年院级科研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进行选题。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填写《2018年院级科研课题申报书》(附件2),报送所在部门审核。

2、各部门对课题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并于12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处,逾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报送材料如下:

1)《2018年院级科研课题申报书》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电子稿一份。

2)《2018年院级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

3、学院科处将对各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次入围的课题。

4、专家组将于12月下旬对各部门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2018年立项的院级课题。

5、专家组的评审结果报院务会审批,公示立项。

四、开题及中期管理

1、课题通过立项后,课题负责人要组织课题组成员举行开题会,对课题研究方案进行论证,撰写开题报告。

2、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立项的院级课题进行管理,确保课题研究的进度和质量,并配合学院科研处做好课题中期检查工作。

3、课题变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变更,经所在部门同意,报科研处审批。

(1)变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主要成员;

(2)改变课题名称或改变最终成果形式;

(3)因特殊情况需延期三个月以上结题(含三个月)。

五、结题要求

1、院级课题的研究期限为1-2年,以申报书为准。

2、课题结题时需填写结题表,并提交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应与申报书中承诺的预期成果一致。

3、成果要求:

(1)研究报告1份;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和研究内容相关的专利申请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及发表论文至少一篇,第一作者为项目主持人;

②北大核心论文至少一篇,第一作者为项目主持人。

4、项目主持人在本项目核心研究内容基础上,选题申请获得市级以上立项的可以申请免评审结题。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撤销项目,并追回资助经费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3)存在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4)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与项目申报表严重不符;

(5)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

(6)学校认为应予撤项的其他情形。

被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七、经费资助

经报院领导批准,2018年立项课题的资助标准为:自然学科立项资助5000元;人文社科和思想政治类立项资助3000元。所有课题的经费预算应控制在合理范围。

八、联系人

彭叶煜文;联系电话:68836133;

邮箱:pyyw@gist.edu.cn。


附件1:2018年院级科研课题选题指南.doc

附件2:2018年院级科研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3:2018年院级课题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