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2019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函》(苏教办科函〔2019〕9号),请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项目面向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申报。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三、项目经费
项目所需经费采取省立校助方式,由项目申报学校在生均财政拨款经费中统筹安排,并确保项目如期完成。项目分为A类和B类两类,其中A类项目学校投入不低于30万元、B类项目学校投入不低于15万元。承担项目的学校申报时须作出经费投入承诺。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2017年修订的《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应为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的在岗科技人员;独立学院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编的专任教师。
(二)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主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重点领域申报。
(三)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项目预期成果应能申请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发明专利、建立有关应用模型、在SCI源具有高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能够获得国家、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
(五)各高等学校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联合申报。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
五、申报材料
请项目负责人于4月15日前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58.213.129.208/index.jsp),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电子版(均为PDF格式);考虑到遴选评审的时间非常紧张,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遴选通过的项目,于4月2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含附件)、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A4纸双面打印交至科研处(行政楼212室),电子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晴、彭叶煜文
联系电话:0512-68836134
邮箱:pyyw@gist.edu.cn
附件:
2019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函.pdf
1.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19年度).docx
2.2019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