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苏州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优秀论文的评选工作正在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论文指在正式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优先推荐“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者在党委、政府等内部刊物发表,并得到苏州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内部论文、建议、意见等。
参评论文第一作者需为苏州高职高专院校在职在编教师。参评论文需为2019年以来的,期刊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内部论文以内部发表时间或领导批示时间为准;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纳论文以出具证明上注明采纳的时间为准。
二、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在理论上有建树,在学术上有创新,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
2.在解决现代职业教育教学实际问题上有突破,为促进教学、管理发展提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提升培养质量、提高教学、管理效果。
3.具有较强的理论前沿性、学术创造性和实践应用价值,对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和理论发展、服务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解决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领域的重大问题发挥显著作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论文以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框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有效模式、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建设等高职教育发展、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为主,包括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国际合作等选题。
三、评选奖项与推荐名额
1.评选奖项
苏州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优秀论文设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
2.推荐名额
我校限报4篇。
每人作为第一作者限申报1篇,以合作者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篇论文的研究工作(含第一作者)。
四、材料要求
1.苏州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优秀论文申报表(纸质稿一式6份及电子版);
2.苏州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优秀论文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3.申报材料附件纸质稿一式2份。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
论文若有相关评价、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获奖等,可作为附件。附件提交复印件,原件由各校审核后退还。
4.请于2020年6月23日(周二)16:00前将纸质材料送至科研处,电子材料发至邮箱:366036164@qq.com 。
科研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