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苏州高职高专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育改革研究2019年立项课题结题及2020年课题申报工作正在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立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
(一)材料要求:结题报告书(附件3)、结题汇总表(附件4)、课题成果材料纸质稿一式1份,电子稿发至邮箱366036164@qq.com。
(二)截止时间:2020年9月2日。
二、2020年课题申报工作
(一)立项数量
2019年苏州高职高专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育改革研究立项资助课题不超过30项。
(二)参考选题
1.高职高专院校产教融合、集团化办学模式、机制研究;
2.高职高专院校举办企业学院、冠名班等实施方案、成果案例研究;
3.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实证研究;
4.高职高专院校专业设置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实证研究。
(三)申报要求
课题申报人紧紧围绕选题范围确定课题名称进行申报,所在院校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应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和研究基础,具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立项课题不晚于2021年10月结题。
我校限报3项;院校校企合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结合本职工作进行研究的课题可不占名额申报,每校最多1项。
2019年在研课题未结题的主持人原则上不得申报。
(四)立项评审
苏州市教育局委托苏州高职高专院校联席会议“产教联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由苏州市教育局发文公布立项评审结果。
(五)结题验收
申请结题验收的课题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发表与课题密切相关且标注课题名称与编号的论文(省级以上刊物2篇或核心刊物1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资助课题通过结题验收后,苏州市教育局将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六)材料报送要求
1.《苏州高职高专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稿一式6份;
2.相关证明材料: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情况,与课题研究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纸质稿一式1份,按序装订成册不超过20页);
3.《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稿一式1份;
4.附件1和附件2电子稿发至邮箱366036164@qq.com。
科研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