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正在开展,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3.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

4.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

5.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已有账号的教师用原账号登录,未有账号的教师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完成后及时联系科研处王晴老师激活账号。

3.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填写完成后将《申请评审书》(wordpdf版本)发至邮箱366036164@qq.com,由科研处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2份纸质申报材料。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2021322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报条件其他注意事项见附件。


科研处

202123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