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与江苏省扬子江创新型城市研究院正在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长江文化”专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引导社科界围绕“长江文化保护、传承与弘扬”积极开展研究,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弘扬长江文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招标单位: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江苏省扬子江创新型城市研究院

三、申报资格

申报者应为全省各级各类机关、高校、党校、社科院和其他科研单位研究人员,并具备以下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江苏省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社科工作者,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2.申报者在“长江文化研究”专项中只能申报(承担)一个项目。

 3.应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

 4.应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申报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四、资助强度和成果形式

 1.“长江文化”专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立1项。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5万元。

 2.202110月底前,提交项目研究中期成果(论文5000—8000字)。

 3.项目完成时间为12个月,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10000—20000字)。

 4.研究成果应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国家统一、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突出江苏特点。研究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五、申报安排

 1.按照《申报公告》发布的研究选题申报。本次申报须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长江文化专项申请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申请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2.截止日期:2021712日。《申请书》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发至邮箱366036164@qq.com,纸质版(一式四份)送科研处103室,假期接收材料时间另行通知到具体申报人。


科研处

 2021628

1.2021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长江文化”专项研究选题.docx

2.2021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长江文化”专项项目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