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第五届“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围绕苏州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中的现实问题,开展科学性、创造性研究,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2.以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研究,聚焦现实性、应用性和对策性问题研究,以科学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为成果价值取向。
3.应用研究成果应围绕苏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研究,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创新价值和应用价值;应用研究成果得到市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在有关资料、刊物上收录、刊载;对策建议具有较强的应用性、操作性,有关成果直接或间接转化为政策举措,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二、申报范围
1.我校作者或以我校作者为主在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围绕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形成的专著、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含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等。
2.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纳入参评范围;未正式结项的市社科基金研究项目成果不纳入参评范围。
3.已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奖的成果不纳入参评范围;已获其他省部级以及苏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地厅级奖励的成果不纳入参评范围。
三、工作要求
1.截止日期2021年9月27日。
2.申报人为成果第一作者或课题第一负责人。论文、调研报告以正文标题下的署名为准;著作以版权页署名为准;通过鉴定的课题成果以鉴定书封面上完成单位(或课题负责人、主持人)的署名为准。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时须提交《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交参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三份(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并盖章确认)。如有反映成果社会效应以及应用价值的评价证明材料,须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供。申报表及汇总表电子档发至邮箱366036164@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科研处
2021年9月10日
附件2: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