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2022年江苏高校“共建高质量的外语教育新生态”专项研究课题(以下简称“教育新生态课题”)立项申报工作正在开展,本次课题申报与建设工作由省高教学会和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以下简称“上海外教社”)共同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矢志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引领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和助力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培养为目标,着力打造分享外语教学经验、探索外语教改路径、生发外语教育思想的汇智创新场景,培育一批外语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优秀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江苏省高校外语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探索形成江苏高校外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生态。

二、项目类别

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育人目标、教学要求以及教学改革研究领域有相同点,但由于教育类型不同,研究侧重点不完全一致,因此本次教育新生态课题,分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两个类型开展立项,不同类型立项数量不同。

三、研究内容

(一)核心目标。聚焦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背景下,如何利用教育信息技术、语言智能技术、数字资源环境助推大学英语课程思政、大学英语智慧教学、一流课程建设、教师素养提升及优质数字资源开发,共建大学外语教学新生态,切实推进中国外语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研究方向。课题研究聚焦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的外语教学改革;课程思政视阈下的外语教学改革创新研究;教育信息化与外语教学改革创新研究等方面。

(三)申报指南。课题申报人可参考分类设置的课题研究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结合本人工作、研究方向、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等自定具体课题名称。

四、项目申报

(一)立项种类。教育新生态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者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二)立项数量。本次教育新生态课题共立100项,其中本科高校研究项目设重点课题35项,一般课题30项;高职院校研究项目设重点课题20项,一般课题15项目。

(三)申报限额。我校限报1项。

五、研究周期与成果

(一)研究周期。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为正式立项后的2年,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为正式立项后的1年。

(二)研究成果。课题的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结题报告、学术著作、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数字产品(数据库、音视频作品、教学应用等)、教材(纸质教材或电子教材)等与课题研究有关材料(课题组在公开发表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学术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经费支持

(一)支持金额。本次教育新生态课题的重点课题资助研究经费10000元,一般课题资助研究经费5000元,课题研究经费由上海外教社资助支持。课题研究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高校有关规定用于课题研究,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拨付方式。申报课题经评审并确认立项后,由上海外教社一次性拨付课题经费至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对公账户,所在高校收到经费后,在三个月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寄送上海外教社。

七、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为省内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外语教学与科研人员或学校教学教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的工作或研究领域应与课题研究相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项目申报人资格具体要求为:

1. 重点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能够实际承担项目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

2. 一般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为加强对中青年教学骨干的学术扶持与培养,一般项目原则上不接受正高级职称人员申报。

3. 课题项目不得跨类兼报。每个项目的主持人不超过2人,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重点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一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超过3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

4. 项目申报人当年有在研或未完成省高教学会课题(包括专项课题)结题验收的,原则上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5. 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6. 项目申报人不得使用已立项的省教改课题或其他厅级以上课题重复申报本次专项课题。

八、申报程序

(一)申报期限。截止日期2022522日。

(二)材料要求。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详见附件2),和佐证材料合并装订成一册(一式四份)送至科研处,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366036164@qq.com(若未能返校所有材料提供电子版即可)。

九、立项遴选及后续管理

(一)遴选程序。省高教学会对各校推荐的项目进行择优遴选,经形式审查、专家评议、结果公示等程序后确定2022年江苏省高校外语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二)结题验收。一般课题由课题所在高校自行结题验收,应于202371日前完成结题工作。重点课题应于202471日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重点课题由省高教学会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中结题验收。

(三)过程管理。课题的《研究课题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文件,项目组在课题研究期内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内不得擅自更改课题主持人和研究方向。因课题主持人退休、调离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主持人,须由课题项目组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省高教学会审核备案,否则不予结题。

(四)课题终止。如课题研究成果存在严重政治问题和导向错误的,将终止课题并收回课题资助经费,主持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省高教学会课题项目。

科研处

2022428

“共建高质量的外语教育新生态”专项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