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省科协、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正在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推选成果论文为近3年内(202011日至20221231日)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

2.推选成果论文包括基础研究论文、应用研究论文和综述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工作总结、考察报告、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

3.推选论文的成果、版权应属于江苏省内的单位和个人,第一作者和排序第一的通讯作者须在江苏工作(以论文发表时为准),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属地在江苏。

4.凡内容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论文,或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得申报参选。

二、推选安排

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分类标准,结合我省学术研究现状及省级学会分布,将论文推选划分8个学科集群(附件2)进行。论文推选实行推选单位初评、学科集群专业评审组复评、推选委员会终评制度。

三、实施步骤

1.个人申报。符合推选条件的论文作者填写申报书(附件3)和相关材料提交科研处。

2.校内初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应学科领域的专家,对申报成果论文完成初评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内部公告”栏公示。

3.通过初评的论文作者注册登录论文推选系统(登录入口:http:// kcjs.octabox.cn),在线填报提交推选材料,科研处登录系统进行审核提交,推选系统开放时间为910日至1010日。

四、其他要求

1.推选限额:4篇。

2.截止时间:919日。

3.材料要求:论文汇总表(附件1)、论文申报书(附件3)电子版及论文扫描件发至邮箱366036164@qq.com。论文扫描件需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文章、封底,请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以“作者+期刊名+论文名称”命名。



科研处

202398

附件1:推选初评论文汇总表.docx

附件2:学科集群划分表.docx

附件3: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