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组: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课题管理,及时有效地推进各项课题研究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苏州高博职业学院校级课题管理办法》(院科研字〔2024〕39号),科研处将对2023年立项的科研、教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3年立项的校级科研、教改课题(详见附件)。
二、检查方式及流程
1.检查方式
审核《2023年校级科研、教改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
2.检查流程
(1)负责人通过统一认证方式登录(校外网需用VPN)学校科研系统(http://kygl.gist.edu.cn/srm-web/systemrole/login_toLogin.html),上传中期检查表及成果材料。
(2)负责人所在部门分管科研领导对课题中期材料进行审核。
(3)科研处审核并公布检查结果。
三、上传材料要求
1.《2023年校级科研、教改课题中期检查表》所在部门盖章后,扫描上传pdf版。
2.已经出刊并检索的论文成果,先在科研系统登记并通过审核;论文已发表暂未检索到或未拿到纸质期刊的,成果佐证上传上传论文录用通知及文章原稿。
四、其他事项
1.中期检查评价分为两个等级:符合进度要求、不符合进度要求。
2.对于中期检查评价为符合进度要求的课题,可领取课题中期经费,金额为配套经费的30%,开题阶段未领取经费本次可领取配套经费的60%;不符合进度要求的课题,将暂停其经费使用,直至其通过验收。
3.如需对课题作相关调整,包括课题名称、负责人、参与人、研究周期等,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变更申请表,由科研处审核后,方可更换课题相关材料。中期检查以后不再接受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
4.所有成果均须标注课题来源和课题编号,结题时论文成果以期刊复印件为准(不含录用证明),期刊为有CN刊号在国内发行的正规期刊。
5.经费报销需用的发票,为课题研究过程中如实发生的费用,请按实际使用用途提供发票。
6.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7日。
7.联系人:王晴 电话:68836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