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正在开展申报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主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3、2024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申报办法

1.负责人通过统一认证方式登录(校外网需用VPN)学校科研系统(http://kygl.gist.edu.cn/srm-web/systemrole/login_toLogin.html),完成项目填写并上申请评审书,以“申报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规划基金/青年基金/自筹经费)+课题名称”命名,经学校同意推荐后,登陆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信息填报。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注:已有账号的教师用原账号登录,未有账号的教师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完成后及时联系科研处彭叶煜文老师激活账号。

2.申请人下载附件《申请评审书》,按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1.截止日期:202年3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附件:

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pdf

教育部2025年度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