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2025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限额

2025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共两类: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限报2项,除此限额外,可申报思政重大专项2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限报1项,专职辅导员限报1项。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其中单列面向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一般项目限报8项。除此限额外,思政专项限报6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数分别不少于40%。

二、申报原则和研究周期

1.申报人从下列学科范围中自主确定研究选题(思政重大项目单列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思政重大项目和思政专项的学科范围限选(2)思想政治教育):

(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综合研究(按照“靠近优先”原则,根据选题方向和研究重点,备注1个主要学科)。

2.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计算时间均从立项之日算起。

三、申报资格

项目申请人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各类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梯队建设,鼓励支持更多中青年骨干开展社科研究,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均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二)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思政专项申请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1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 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部省级及以上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 近3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 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5. 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四、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见附件9:《科研系统-省哲社项目申报手册》

五、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二)项目申请人应对提交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4)内容予以严格把关,不得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一旦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详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见附件8)。

六、系统审核截止日期

2025年4月14日,截止日期之后,未提交以及形式审查不通过被退回者不允许再次提交。


相关附件:

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申报材料附件.rar

重大项目(思政重大)申报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