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精神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基础研究,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活力,助推人才和成果评价改革,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省科协、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5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条件
1.参选论文须为近3年内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正式出版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参选论文包括研究性论文和综述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观点、评论、快报、总结、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在推选范围。
3.参选论文的成果、版权属于江苏省内的单位和个人,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属地在江苏,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均在江苏工作或学习。
4.参选论文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争议,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保密规定等。
5.已获部省级(含)以上奖励或认定的论文不再参与推选。
二、评选流程及工作安排
1.系统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4月21日。
2.符合参选条件的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登陆校科研系统(校外网需用VPN),参照《附件1:科研系统-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申报操作手册》进行填报,《附件3:2025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申报书》请上传PDF格式,并以“第一作者姓名+论文类型(研究性/综述性)+所属学科集群(参考附件2)+论文名称”命名。每人限报1篇。
3.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推荐4篇论文,并组织成果负责人在江苏省科协计划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kxsb.jskx.org.cn/,申报入口为“科创江苏计划”端口)填报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4.参选论文经过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科技厅形式审查、文献计量学评分、专业评审、综合评审等程序,择优遴选出入选论文,向社会公布结果,向论文作者颁发证书。
三、联系方式
科研处 彭叶煜文:0512-68836134;13776127289。
相关附件:
附件3:2025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