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现转发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苏州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优秀论文的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论文指在正式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优先推荐“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北京大学2014版);或者在党委、政府等内部刊物发表,优先推荐得到苏州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内部论文、建议、意见等。

参评论文第一作者需为苏州高职高专院校在职在编教师。参评论文需为2017年以来的,期刊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内部论文以内部发表时间或领导批示时间为准;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纳论文以出具证明上注明采纳的时间为准。

二、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在理论上有建树,在学术上有创新,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

2.在解决现代职业教育教学实际问题上有突破,为促进教学、管理发展提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提升培养质量、提高教学、管理效果。

3.具有较强的理论前沿性、学术创造性和实践应用价值,对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和理论发展、服务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解决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领域的重大问题发挥显著作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论文以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框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有效模式、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建设等高职教育发展、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为主,包括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国际合作等选题。

三、评选奖项与推荐名额

1. 评选奖项

苏州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优秀论文设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根据申报论文质量,允许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2. 推荐名额

依据市教育局文件要求,我院各二级学院及各机关,以部门为单位,每个部门限报1篇

每人作为第一作者限申报1篇,以合作者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篇论文的研究工作(含第一作者)。

四、评选程序

根据评选通知,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自愿申报,学院各单位应精心组织初评工作,并于2018年12月5日(周三)前上报推荐论文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苏州市教育局委托苏州高职高专院校联席会议“产教联盟”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和苏州市教育局审定后发文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材料要求

1、苏州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优秀论文申报表(纸质稿一式10份及电子版)。

2、苏州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优秀论文申报汇总表(加盖各单位公章的纸质稿一式1份及电子版)。

3、申报材料附件纸质稿一式1份。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

论文若有相关评价、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获奖等,可作为附件。附件提交复印件,原件由科研处审核后退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叶煜文

邮箱:pyyw@gist.edu.cn

联系电话:0512-68836134


127号函—关于开展苏州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docx

附件:苏州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优秀论文申报表及汇总表.doc